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45 名罪成被告被判囚 4 年 2 個月至 10 年,判囚 10 年的戴耀廷成為《國安法》實施至今刑期最重一人。法官亦針對其他被告,採納了 12 年、8 年、7 年半及 7 年的量刑起點,亦給予不同幅度的減刑。
最終刑期背後,法官有何考量?被告終於等到這個數字,但至少部分人的刑期仍有變數,為何會這樣?「法生咩事」同大家詳細講講。
相關報道:47人案|港首宗顛覆案判刑 戴耀廷囚10年 官裁4人屬首要分子、三級罰則不完全適用
https://bit.ly/3YTYjrj
************...
Published 11/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