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理孕母實質是人權的倒退 2.買賣子宮如果可以,那買賣器官呢?所以人的所有都物化有理嗎? 3. 性產業跟代理孕母不同,性是成年人之間的事情,性做好措施,相對安全沒有身體負擔。 代理孕母會有生命的風險,為了滿足自我,弱勢女性這種風險誰要承擔。 4. 代理孕母關係到的是新的生命,不要只考慮自私的大人,嬰兒的人權在哪裡? 如果一方反悔,嬰兒該如何處置? 5. 台灣發展至此,越來越平權,重視人權,為什麼要跟沒人權的國家那樣倒退到女性以身孕而活。以後女性沒有發展,整個社會會跟你說,誰家女性代理孕母賺多少,妳怎麼不去做,台灣女人何苦這樣,還要為血緣男權式的思維服務! 6. 我們現在連寵物都鼓勵領養代替購買,人與人相處的實質是情感,不是血緣,這是文明世界該宣導的價值觀,我們要開始倒退嗎?代理孕母實質就是購買弱勢女性和小孩,我們台灣的女性和孩子,連寵物都不如嗎?7.退一萬步,真的想要代理孕母,他國就有了,努力賺錢,為了小孩和別人的子宮多付出是應該的,在台灣想推行這個,私心也是想用更廉價的價格購買別人吧,這樣的心態,有認真對待別人的身體,有認真對待生命嗎?這種人值得台灣人權女權犧牲那麼多嗎?”
兔兔25211 via Apple Podcasts ·
Taiwan ·
0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