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二法门vol15-名誉权侵权与言论自由——晋江文学诉汪海林案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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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晋江文学诉汪海林案 事件起源:影视作品中原著作者署名权争议 一审判决中,两项因素判定构成名誉权侵权 1.侮辱性言辞 2.批评不合理,武断下结论 二、讨论 1.晋江平台是否侵害了作者署名权益? 2.法律意义上的署名权及署名标准——李志诉腾讯案 3.对于晋江的署名形式,能否讨论和批评? 4.汪先生的行为是否有豁免侵权的空间? 三、名誉权侵权与言论自由的关系 言论自由能够作为名誉权侵权的抗辩吗——什么是“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侵权的交叉与取舍——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结束语:网络时代,谨言慎行,多说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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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期内容主要关注短剧产业的交易模式,较少涉及短剧内容、市场等业务层面问题 投资模式:定制+对投 投资人投资短剧项目的意愿 为什么投资——知名导演、知名演员、知名IP? 项目资金体量很小,为什么需要融资?——项目外投资者不能也不想做项目大股东 制作 短周期、固定团队、粗放 没有决算体系——短剧平台定制与传统定制剧的比较 制作方赚什么钱?短剧与传统影视产业的异同 发行 “利润”和“投流” 单片付费模式下,宣发环节的重要性 院线电影——网络电影——短剧的发展历程 宣发成本和回款计算标准不断模糊,资方的“上当经验”也在积累
Published 08/29/24
 1 郑爽与律师的对话要点 1.1起诉北京文化、晶焰沙公司始末 1.2 税务处罚的“复盘”与争执 1.3争执的起点:是否完全认可税务处罚的结论? 2 关于录音的复盘和思考 2.1 律师需要关注法律人与非法律人的思维差异 2.2 有钱人最讨厌“白纸黑字”——《毒舌律师》 2.3 签字与授权,律师的自我保护 3 关于“律师”职业污名化的现状 3.1 欧美、大陆律师社会形象的差异 3.2 大陆地区律师成本与香港对比 3.3 行业内卷导致的恶性循环
Published 02/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