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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宾: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咏桢
南京的金先生在一家美容店先后充值29万元做美容养生,其中包括细胞培植、任督二脉等神奇项目。被家人发现并劝阻后,他认为这属于虚假宣传,起诉要求解除服务合同,索要剩余储值金额。
被告认为,金先生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因此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金先生继续去店里接受服务。
法院审理认为,金先生的充值行为属于预付消费,双方属服务合同,金先生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至于如何退费,由于涉案金额较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听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