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 EP1 [法理學]什麼是法體系?歷史法學的貢獻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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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紀初,興起「法實證主義」,第一支先鋒就是「歷史法學」,各地都有重要代表,他們除了傾向浪漫主義、反啟蒙革命(態度較保守)、反對理性自然法學説,更提出對實證法的科學研究,最大貢獻是建立「法學方法論」,今天許多流傳的方法都來自歷史法學,因此影響極廣,也留下仍被探討不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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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世界哲學日,Brian和Miaofen在美國和台灣,嘗試遠距錄製最新一集,就以UNESCO今年設計的主題「未來的人」,談談人工智慧和藝術,以及自然人為何有無可取代的「人格」(personality)和「原創性」(originality)呢?
Published 11/17/22
延續上一集討論「法律推理」,這集要引介「價值法學」,這是繼二戰之後自然法復興,以及在法實證主義及自然法論二大傳統的論辯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它是當今最重要及影響最廣的法理學研究方向,在歐陸及英美法學發展出許多不同的支派,也帶動實務上更重視「法律推理」的方法。所以要注意的是,「價值法學」這個用詞,不是指特定單一的學派,它主要指稱:將法哲學的「價值推理」融入法學方法論的運動,各方法因價值哲學不同而有差異。方法是多樣的,目標卻是一致:如何面對惡法及實現法治?如何做出「正確及妥適的」(「合目的性」)判斷?
Published 06/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