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刑法第185條之4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也就是我們大家都知道的肇事逃逸罪,
於民國110年5月30日新法修正施行,
法律修正後地檢署怎麼處理肇事逃逸案件?
收聽本集後便知曉。
本集節目主持人:婷婷vs銘哥
細說發生交通事故逃逸四要件
一、動力交通工具
二、發生交通事故
三、有人員傷亡
四、逃逸
同場加映:
地檢署有雞?!--只在節目中公開喔!
告五人,紅: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WEYFqCUze8
(目屎撥抹離,聽一次哭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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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音樂來源:音樂作者:EvgenyBardyuzha,來自 Pixabay; musop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