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第四章一至十二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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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的榜樣1這樣,那按肉體作我們祖宗的亞伯拉罕,我們要怎麼說呢?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他就有可誇的,但是在神面前他一無可誇。3經上說甚麼呢?「亞伯拉罕信了神,這就算他為義。」4做工的得工資不算是恩典,而是應得的;5但那不做工的,只信那位稱不敬虔之人為義的,他的信就算為義。6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之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7「過犯得赦免,罪惡蒙遮蓋的人有福了!8主不算為有罪的,這樣的人有福了!」9如此看來,這福只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我們說,因著信,就算亞伯拉罕為義。10那麼,這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還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而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為使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12也使他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而且跟隨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的足跡的人。資料來源:原作者:黃濠光牧師國際王家服事團The King's Houses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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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所以,不要讓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掌權,使你們順從身體的私慾。13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工具,倒要像從死人中活著的人,把自己獻給神,並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神作義的工具。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義的奴僕15那又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絕對不可!16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獻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隸,以至於死;或作順服的奴僕,以至於成義。17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隸,現在卻從心裏順服了所傳給你們教導的典範。18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以人的觀點來說。你們...
Published 11/26/24
對罪死,在基督裏活1這樣,我們要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使恩典增多嗎?2絕對不可!我們向罪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3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5我們若與他合一,經歷與他一樣的死,也將經歷與他一樣的復活。6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隸,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8我們若與基督同死,我們信也必與他同活,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人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他死了,是對罪死,只這一次;他活...
Published 11/25/24
Published 11/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