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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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旬期第三主日
如果有人想借用我們的聖堂來開慶祝會、聊天、吃東西,但會付出高昂的租金,你們會容許嗎?為甚麼?
在今天福音中,耶穌清楚指出,不要使天父的殿宇成為商場,因為,天父的殿宇,不是用來作買賣,而是用作崇拜和祈禱之用。耶穌更進一步指出,這殿宇就是祂自己的身體。讓我們不得不反思,當我領受主耶穌的聖體時,我有沒有帶著汙穢的心靈去領受,把耶穌聖體污染?教會是耶穌基督的奧體,那麼,我在教會裡的一舉一動,有沒有破壞教會的純潔,使教會──就是耶穌的身體蒙受汙穢呢?換句話來說,我有沒有設法,彼此幫助,讓大家在這教會內,專心恭敬天主?
很值得我們經常彼此提醒,參與彌撒、領聖體前,必須省察自己的罪過,如果有小罪或缺點,可以透過懺悔、熱心唸痛悔經獲得罪赦,以潔淨內心;但要記得,有大罪是不能領聖體的。在教會內,我們的思、言、行為,如果汙染了弟兄姊妹們的良心,我們也得需要懺悔,彌撒前領受和好聖事。罪過,是內心裡面很隱密的事情,沒有人知道。然而,耶穌說:祂洞悉人的內心!因此,我們在耶穌面前,絕對不能撒謊。然而,憑甚麼標準,來衡量自己的內心,是否潔淨,有資格進駐天主的殿宇,堪當領受耶穌聖體呢?《天主十誡》是重要的指標!
在今天第一篇讀經中,我們聽到天主的「十句話」,也就是後來簡化成「天主十誡」,為確保以色列子民離開被奴役的埃及,到達預許的福地,獲得生命和自由。很值得我們留意,剛才所聆聽的,有很大部分的描述,都是有關我們對天主應有的愛,而其次的,就是對父母的愛,至於對其他人的愛,卻使用否定的方式來表達,做了少量的描述。這樣的安排,有甚麼意義呢?
很多基督徒,為了現實的生活,往往把對天主愛的義務,放在次要的位置。這讓我想起耶穌一句話:「你們不要憂慮說:我們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因為這一切都是外邦人所尋求的;你們的天父原曉得你們需要這一切。你們先該尋求天主的國和它的義德,這一切自會加給你們。」(瑪6:31-33)
懂得善待父母,即能懂得真誠待人。對父母愛的義務,德訓篇有很仔細的描述:
「你要全心孝敬你的父親,不要忘掉你父母的痛苦。你要記住:沒有他們便沒有你。」(德7:29-30)「孝敬父母的人,必能補贖罪過;且能戒避罪惡,在祈禱之日,必蒙應允。孝敬父母的人,就如積蓄珍寶的人。孝敬父母的人,必在子女身上獲得喜樂;當他祈禱時,必蒙應允。孝敬父母的,必享長壽;聽從上主的,必使父母得到安慰。敬畏上主的人,必孝敬父母;奉事生他的父母,猶如奉事主人。你當以言以行,以各樣的忍耐,孝敬你的父母,好使他們的祝福,降到你身上,而存留至終。因為父母的祝福,鞏固子女的家庭;反之,父母的詛咒,拔除家庭的基礎。...我兒,你父母年老了,你當扶助;在他們有生之日,不要使他們憂傷。若他們的智力衰弱了,你要對他們有耐心,不要因你年富力強就藐視他們;因為,對父母所施的憐憫,是不會被遺忘的,天主必要赦免你的罪過,復興你的家庭。因你容忍父母的過失,必獲賞報;天主必依公義,建立你的家庭;在你困難之日,要記念你,要消滅你的罪過,有如晴天溶化冰霜。背棄父母的,形同褻聖;激怒父母的,已為上主所詛咒。」(德3:3-18)
主,我們懇求你,垂顧我們,恩賜我們智慧和受教的心,學習以相稱的生活來讚頌你;並求你為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