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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篇 神選民之國的重新構成(二) 三 安排百姓的住處,並指派利未性事奉和辦理民事的官長 1 百姓的首領住在耶路撒冷 2 安排和指派的記錄 四 祭司和利未人的記錄 1 同著所羅巴伯和耶書亞上來的人 2 在祭司約雅金的日子任職的人 五 為重建的城牆行告成之禮 1 眾民把各處的利未人招來 2 祭司和利未人自潔 3 尼希米派兩大隊人 4 獻大祭 六 指派祭司和利未人的職任,並供應他們的需要 七 在神選民以色列身上所施行的清理 1 照著律法,使一切閒雜人與以色列人離絕 2 潔淨神殿的庫房 3 除去在照顧利未人需要之事上的疏忽 4 除掉百姓對聖安息日的瀆犯 5 潔淨百姓,尤其是祭司,除去他們與外邦人婚娶的玷污 八 派定祭司和利未人的職任,又派百姓獻柴和初熟的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