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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继位
康熙一生共有儿子35个和女儿20个,长大成人的儿子有20人,女儿有8人。其余的都英年早夭。康熙三十七年(公元1698年),皇长子、次子、三子、四子、五子、七子、八子等皇子都已成年,他们被封为郡王、贝勒。这些皇子们各树一党,并且在暗中展开了激烈的储位之争。
早在康熙十四年(公元1675年),康熙便册立两岁的皇子胤礽为皇太子。而胤礽性情暴躁且贪婪,令康熙感到失望,曾被两度废立。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大臣也都牵扯进来,就连索额图这样的重臣,也因为力保太子而被处死。
在储位之争中,皇四子胤禛参加的并不算早,乃是在太子胤礽第一次被废之后。胤礽被囚禁,胤禛作为看管人之一,他揣摩康熙对胤礽的态度是恨铁不成钢,并不是要把胤礽置于死地。所以,胤禛决定不对胤礽落井下石,而是保护胤礽的正当利益。康熙一度不让看守人代转胤礽的奏言。胤礽曾说,父皇批评我的话我都接受,只是说我弑逆实在冤枉,这句话关系重大,胤禛甘冒风险为其转奏。康熙听说后,取消了胤礽颈上的锁链。这件事令胤礽直接受益,对康熙正确理解废太子的心意也有益处。胤禛这一手棋是两面讨好,还令盘观者感到他讲兄弟情义,获得了很多好评。
胤禛三番五次说,自己对皇位不敢兴趣,因此不收党羽,不接受私恩小惠,与舅氏家族、妻族的姻亲等人,关系都很平常,与满汉大臣,内廷执事人员也没有密切往来,有的人要投靠门下,他还严词拒绝。其实这都是做给人看的假象,真是的情况是,在结党纳派方面,胤禛比其他皇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胤禛分封在镶白旗,按照清朝制度,他应该有属下人,他们之间在名分上是主奴关系,即使其人出任高官,对本门主人也是附属。胤禛自从决定争夺储位起,就鼓励、帮助属下人谋求官职。在藩属之外,胤禛还违法结交官僚,扩充财力,与他的兄弟一起做买卖,此外,还派人到浙江与英国人进行商贸交易。
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康熙皇帝驾崩,并留下一份遗嘱。遗嘱上说:“亲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著继朕登基,即皇帝位。”意思就是让皇四子胤禛继位。这份遗嘱由大臣降科多宣布。关于这一事件,史学界一直有很多争论,主要意见分为两种:一是康熙临终遗诏,指定胤禛为皇位继承人;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胤禛会同大臣降科多篡改康熙遗诏,将原本属于皇十四子胤禵的帝位谋为己有。两种观点都有道理。因为四子胤禛和十四子胤禵是康熙晚年所钟爱,并着意培养的两个皇子,两人各有优点,但都非最理想的人选,因而在原皇太子胤礽第二次被废后,康熙至死也未再立太子,但帝位终究要传于他们中的一个人,所以临终遗诏就成为揭开这一迷雾的关键。但遗诏是由降科多口头宣布,后来由胤禛命人写的,其真实性就大打折扣。所以,只能从当时及以后发生的点滴历史事实来作推论。
第一种意见的可信性在于,康熙临终前,尚无储君,若再不指定,一旦亡故,将会造成国无君主、江山不稳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他必须立刻指定皇位继承人。而当时十四子胤禵远在西北,不可能立刻赶回,因此只有立四子胤禛了。
第二种意见也有其根据,这主要表现在雍正(胤禛)即位后所做的一些事情。首先是诛杀隆科多的事件。隆科多是康熙临终前,守在其身旁的唯一重臣,当然对事情知道得最清楚,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