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珊豪平你們好!目前我把你們所有的集數都聽完了XD不知不覺在一個月內成為了你們的忠實粉絲。有個問題想請教你們:「現在是高三生的我喜歡補習班中的一個女生A(我們國中就認識了)但一直都不是很熟,直到高三我才慢慢對A有喜歡的感覺。有多次嘗試傳訊息跟A聊天,但都被冷漠或是尷尬的回應。現實生活中碰到面也都會避開眼神的交集,讓我不知道是不是還有機會,是真的對我沒感覺嗎?還是要準備學測的關係才會這樣。直到有一次我們倆的共同朋友B告訴我:『因為我在國二時曾說過她的一個好朋友C長得很像某位棒球選手,因此C對我有不好的印象,進而告訴A不要接近這樣的男生。』對此我感到非常的懊悔。」請教豪平跟宇珊,我真的沒有機...”Read full review »
“如果爸爸或是媽媽,和自己年紀差不多的姊妹或是兄弟結婚,根本就不需要叫對方媽媽或爸爸,在法律上也根本就不是媽媽和爸爸,也就是說,在這種情況下,爸爸的老婆,就是爸爸的老婆,而不是媽媽;媽媽的老公,就是媽媽的老公,而不是爸爸。若未經收養,孩子和繼父、繼母並無法律上的身分關係,小孩的生父或生母,並不會因為再婚而有所改變,除非經過法院「收養」認可,才會建立父母子女關係。所以未來孩子成年後也沒有扶養繼父/母的義務、亦沒有繼承繼父/母財產的權利。收養人必須比被收養人大20歲以上,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一方比被收養人大20歲以上,而他方僅比被收養人大16歲以上,也可以收養。夫妻一方收養他方的子女時,應該...”Read full revie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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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