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scription
這集內容將從聖經經文探討:基督徒需要不停地認罪麼?沒有認到的罪是否會導致救恩失去?
即使是不信上帝的人也必須思考罪的問題,因為沒有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皆是完美聖潔不犯錯的,當我們犯錯(無意或有意傷害別人)時,該如何解決自己犯罪的問題?
這集節目有三個重點:
一、律法的功用
律法是讓人知罪;恩典才能讓人悔改。
以弗所書 2:8–9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誇。
哥羅西書1:13-14
祂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到他愛子的國裡;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二、認罪的目的
認罪是為了恢復與 神的親密關係;而非為了怕失去救恩。對於正確理解預定論的神學家來說:耶穌的救恩不是基督徒犯罪的通行證;如果一個人決志信耶穌後仍然不願意脫離罪的生活,故意持續的犯罪,生命沒有任何改變,代表他並未真正的得救,他的信心是假的是死的。
約翰一書1章6-10節
我們若說是與 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 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 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使徒行傳 第十章30-32
不要叫 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 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
三、忘記的罪需要認嗎?
不要害怕忘記或漏認的罪, 神的救贖已經將過去現在未來的罪一次赦免。
得救的確據—就是我們願意遵守 神的律法;不會持續故意的犯罪、不肯悔改。
四、結語:
基督徒不需要為過去的罪懊悔內咎,因為過去已成歷史無法改變;重要的是不要持續再犯罪,把握活著的時候努力親近 神,效法耶穌活出聖潔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