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之中。但是,由于并没有细化法律责任,也没有附加具体的实施细则,这一规定一直面临落地难的尴尬。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研究员谢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当务之急是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解除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后顾之忧。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丰富完善养老服务项目,老年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将有助于减少老年人的不便与寂寞。另外,要多渠道促进就近就业创业,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兴旺广袤乡镇百业,促就业、增收入。从长期来看...
Published 01/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