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研读广播-《词与物》 第二章 第二节 标识-第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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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共性需要标识指示,作为标识的符号由相共性充当,一种相共性是另一种相共性的标识(符号)。标记(光芒)和标记所指称的事物(眼睛、星辰)属性(都属于自然事物)完全相同,它们只是服从不同的分配法则(一个在眼睛中,一个在星辰中),划分(从眼睛中和从星辰中划分出来)则是相同的。 阐释学:让符号言说,发现符号的意义;符号学:辨别符号在哪里,定义什么使之成为符号,认识它们的联系与关联的法则。16世纪将阐释学和符号学重叠在相似性形式之中。寻找意义,就是去揭示相共的事物;寻找符号的法则,就是去发现相共的事物。 如果“自然”不发生偏航,相似性的圆圈完美重叠, 一切都即刻而明显,自然不会是神秘而隐晦的,但人们无法认知;实际上,阐释学与符号学并不总是一致,网格并不那么透彻。人们认知到世界上存在着有待认识的“自然”与等待照亮的阴暗空间,从而发现了相共性。 形成书写与形成话语的相似性之间有一道“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