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劳动报报道,王某因肛肠手术后不适,每天在厕所停留3到6小时,公司根据《员工手册》解除了其劳动合同,但是王某却认为,自己上厕所是正常的生理需求,他特意提出了劳动仲裁。根据法院判定,认为王某每天去上厕所虽然是正常的生理需求,但是一天的工作时长是8小时,他在厕所就要待3~6个小时,这已经超过了正常的生理需求范围,最后法院判定王某的解雇是合法的。公司对付带薪拉屎的方法都有哪些新招术?职场摸鱼一定是消极行为吗?职场“摸鱼”如何成为职场快乐的源泉?来听听职场摸鱼的正确打开姿势吧。
Published 05/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