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喪失魂意思是喪失魂的享受,而得著魂意思是有魂的享受。 關於喪失魂,主並沒有說到受苦。…喪失魂表面上是受苦,實際上卻是真正的喜樂。倘若一位姊妹因饒恕她的丈夫而喪失魂,那麼對她和她的家庭就是一件喜樂的事,結局就是建立起正確的家庭生活。召會建造的原則也相同。喪失我們魂的享受是喜樂,因為結果我們看見召會的建造。如果你樂意實際的喪失你的魂,別人就要被你滋養,並藉著你建造起來。這不是受苦,乃是喜樂。(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一一○、一一五頁。)
Published 11/08/24
▶ 釘十字架是羅馬政府用來處死犯人的方法。無疑的,對於犯人,十字架是一種受苦,因為不是他選擇釘十字架;相反的,犯人是被迫釘十字架。但主耶穌的釘十字架完全不同,祂不是被迫忍受釘死的苦,而是祂自己揀選的。…祂乃是心甘情願的,因為祂的十字架是神的旨意。因此,祂的釘十字架是為著完成神的旨意。…換句話說,基督不像犯人被迫去受死。相反的,祂願意被釘死,藉著死,使祂的生命得以釋放出來而產生召會。...
Published 11/08/24
▶ 被得罪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不要隨便的說,『在召會生活中,我被得罪了。長老和別的帶頭弟兄把我得罪了。』雖然別人可能得罪你,但頭一個受害者卻是你。一面來說,我定罪所有得罪人的事;但另一面我必須說,你沒有理由被得罪。我們若不在自己裏面,就不會被得罪。倘若我運用否認己的鑰匙來關鎖己,我就不可能被得罪。…由於己的門敞開,撒但就出來,我們就被得罪了。 不要以為召會錯了,就不再是召會。比方,當你的小孩犯了錯,他還是你的小孩。不管召會是對是錯,仍是召會。在召會中,雖然你會被某事或某人得罪,但不要為自己找任何藉口,否則這將阻撓召會的建造。(李常受文集一九七八年第一冊,八七至八八頁。)
Published 1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