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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二者皆能,你将势不可挡。
谈到组合技能,你说过应该“学习销售,学习建造,如果你二者皆能你将势不可挡。这是两个非常广泛的范畴。一个是开发制造产品,这是很难的,而且是多元的。它可以包括设计,包括开发,可以包括制造,物流,采购,也可以是设计和运营服务。它有很多很多解释。但是在每个行业,都有一个关于建造者的定义。在我们的科技行业,他是技术总监,是程序员,是软件工程师,硬件工程师。即使在洗衣行业,他可能是筹备洗衣服务的人,他让车准点到达,然后确保所有的衣服能在准确的时间送到正确的地点,等等。另一方面是销售。同样,销售也有一个非常宽泛的定义。销售并不一定意味着向个人客户卖东西,它可以是营销,是沟通,是招聘,筹集资金,它可以是鼓舞士气,也可以是做公共。包含的东西非常多。硅谷模式就是建造和销售,总的来说,硅谷的创业模式基本是最容易成功的。它不是唯一的模式,但可能是最常见的,就是你有两个创始人,其中一个是世界级的销售人员,另一个是世界级的开发人员。例子嘛,当然有苹果的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微软的盖茨和艾伦在早期可能也是类似的分工。拉里和谢尔盖可能有点打破这条线,因为谷歌有点不同,它是通过一个简单的网络接口,把高科技的产品传送给终端用户。
基本上,你会看到这种模式反复出现。一个开发者,一个销售者,CEO和CTO的组合。风险投资者和技术投资者已经被训练得,不管什么时候都会尽可能去找这种组合。这是神奇的组合。
如果你两者都能做到,你将势不可挡,最终极的情况是一个人可以同时做这两件事。那你就是拥有真正的超能力了,那
时你就找到了可以创造整个行业的人才。埃隆•马斯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他可能没有亲自参与制造火箭,但他足够了解,事实上做出了技术上的贡献。他对这项技术非常了解,没有人会对他说三道四。而且他认为最终肯定能够实现目标。他可能对时间表有点乐观,但是认为实现目标是合理的。
即使乔布斯也发展了足够的产品技能,并对产品开发参与得很深入,他在这两个领域都有所作为。拉里·埃里森一开始是一个程序员,我想是他写了甲骨文的第一个版本,或者说是积极参与其中。马克·安德森也是。他可能对自己的销售技巧没有足够的信心,但他是网景的程序员。所以,我认为在任何领域,真正的巨人是那些既能造物又能卖货的人。
我宁愿教工程师学营销,也不愿教销售学工程学,通常情况下,人生过了一定的阶段,再学建造东西是很难的,因为需要太多专注的时间。但做东西的人可以在比较晚的阶段开始学销售,尤其是如果他们天生就擅长沟通的话。比尔•盖茨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我宁愿教工程师做营销,也不愿教营销员学工程学。”我认为如果在一开始,你是一个建造师的心智模式,很早就掌握了做东西的技能,或者你有足够的专注力和时间,认为自己可以学习销售,或者你天性上是一个很好的销售人员,你就可以二者皆能。
现在的销售技能和传统上的不一样了。假设你是一个很好的工程师,然后人们说,你需要很会销售。你可能不擅长直接的手递手的销售,但你可能是一个很好的作家。相比面对面销售,写作是一种更容易学习的技能,所以你可以培养写作技能,直到你成为一名优秀的在线交流者,然后将其用到你的销售中。另一方面,你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建设者,但你不擅长写作,也不喜欢面对一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