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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律》播客主理人 艾英石
你好,欢迎来到生活有律,这档播客专辑的主理人是艾英石,愿你在新的一天里平安喜乐。
职场能不能穿衣自由呢?
好多员工都有追求穿衣自由的想法,好多公司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有一位航空公司空姐趁飞机被流量控制的时间段,赶紧去卫生间试穿新的裸感内衣,麻利地完成拍照、P图美化照片、为照片添加水印和构思等一系列操作,并发了2张身着内衣的性感照片到朋友圈,结果被人举报,10分后赶紧删除,最终还是被开除了,官司经过仲裁、一审、二审,简直精疲力竭,你说冤不冤?
案情是这样的:
郭某于2005年入职某航空公司,工作岗位为乘务员。在工作期间,曾获全国级青年文明号“春风”乘务示范组的组号长、被航空公司共青团评为2015年-2016年度积极分子、2018年四季度服务之星等荣誉。
2019年10月12日19点06分,郭某在航班限流等待期间,进入飞机洗手间拍不雅照发朋友圈,内容为其内衣照片2张,并有“飞机延误了,我立刻来洗手间试试新品:裸感。体验感:真的跟没穿一样,超级无敌舒服。这么长时间一直穿的是裸吻内衣,所以,我的胸型也升杯了。这款裸感,我穿75B”。
一个月后,2019年11月28日,郭某所在航空公司,以郭某在网络发布不雅照片违反公序良俗,严重违反航空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郭某的劳动合同。
2019年12月3日,郭某向航空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申诉,请求航空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决定,并继续履行双方劳动合同。郭某在申诉报告中陈述事情经过:2019年10月12日18时40分,因航班流量控制原因,所有旅客未登机,在乘务组休息期间,为感谢朋友赠送内衣,在飞机上的洗手间内,发送了一条本人内衣照片的朋友圈,后意识到不妥,在短时间内立即撤回,在此期间被人截图举报。事情发生后,本人已经认识到错误,并做出深刻检查。
2019年12月18日,航空公司人力资源部作出答复,称郭某在工作时间发布不雅照片的行为,确实对南航的品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经客舱部研究,确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规。
郭某不服,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案件历经仲裁、一审、二审。
2020年6月3日,郭某向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某航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无效,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
2020年7月22日,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确认某航空公司2019年11月28日作出的,解除与郭某劳动合同的决定违法无效,某航空公司一次性支付郭某2019年11月23日至2020年7月10日的工资21万2735.63元,驳回郭某其他仲裁请求。
郭某、某航空公司均不服仲裁裁决,诉至一审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行使合同解除权必须是劳动者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发生,并且该行为必须达到严重程度。本案中,航空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的规章制度为《员工违纪违规处分管理规定》中的2.3.6条以及其它制度条款。
《员工违纪违规处分管理规定》第2.3.6规定,有下列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d)在媒体或网络上恶意发布有损公司形象的图片、视频等的;
e)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违背公序良俗、破坏社会公德的信息的。
以上规定中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