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文生大叔,君岱!
很喜歡這個節目!想來針對張育成這次的相關事件進行討論
首先我認為這是一件嚴重的公關疏失,既然已經「剛好」有不公布名單的決議為背景下,如果要降低相關疑慮,並且在選手生涯與國家最大效益中取得平衡,組訓委員就乾脆在未公開名單的情況下不要將他放入名單,直接拖到正式名單出來。當他不在正式名單中,自然就不會有所謂「婉謝邀請」的問題。因為根據張選手自行申請的補充役資格相關規定明確指出,一旦放入正式名單就是必須接受徵招。
夾在中間的總教練也很為難,強制徵招會被扣上「不重視球員生涯」,不徵招又有「協助補充役開脫」的問責。 或是正式名單出來前的期間內,在跟大聯盟球隊簽約的情況下,能讓人有「啊、既然已經有簽約的話那就好好努力吧」,至少不會讓其他按照兵役規定正常當兵的人、球迷甚至是非球迷,但是關心此次議題的人有所不解與質疑。
其實讓大多球迷不認同的是,張育成選手既然已經享有12天補充役福利,在列管期間卻沒有盡到相關義務,而非他「沒打經典賽」這件事。雖然能理解選手應該以自身的前途為主去進行抉擇,但是,當情況是立基於在張選手「主動申請」補充役的情況下,那他就應該明白未來五年所享有的福利與相對應盡的義務在其列管期間就應遵守法律規則。
如站上有位專欄作家的文章寫到「至於兵役相關問題,其實不難解決,時間到了,張育成再回來好好履行國民應盡的義務,或者有一天他在大聯盟站穩了,身心有餘裕的時候再欣然接受徵召也很好。」 然而,相關規定明確指出在列管的5年內應依體育署指定參加集訓或比賽,沒有所謂模糊的「婉謝出賽」空間。如果取消補充役資格並完成4個月的兵役,那未來都不參加國家隊也不會有人管。
該作家提出「時間到了」、「身心有餘裕」到底要等到什麼時候?假設站穩大聯盟時還會在列管期內嗎?假設很遺憾的沒有站穩,過了列管期是不是就不用「履行國民應盡的義務」了?這些或許都還需要該位作家再進行說明,否則很難不讓人認為他對於「補充役」相關規則的了解程度有所質疑。
最後,當事件整個爆發後,張育成選手在社群媒體的發文、鎖留言以及臉書帳號到處在別的媒體的留言處留言,給人整體的觀感只會非常傻眼以及越來越不佳。 希望有很多關於「公關處理」經驗的文生大叔,能夠分享從事件開始至今,是否有相關更好的公關處理方式可以做進行修正,例如:張育成、餅總以及組訓委員會。
重點:
1.球迷不是不認同「不參加經典賽」這個決定,而是基於他享有自己申請的「補充役資格」所帶來的福利卻未盡相關義務。
2.「婉謝邀請」的時間點。
3.專欄作家的文章疑點?
4.至今的公關處理的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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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