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证据保全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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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总结如下: 1、申请诉讼保全的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在形式上具有关联性; 2、证据有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 3、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4、诉讼证据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财产上损失时,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5、管辖法院: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6、证据保全的方法: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九十八条;《民事证据规定》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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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锦律师事务所刘伟律师结合2023年度代理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涉及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同类意外险险种,雇员起诉雇主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雇主认为涉案工地已经购买意外险为由,要求意外险保险金替代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认为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不适用财产险损失填补原则,可以要求雇主和保险公司分别赔偿。
Published 03/03/24
根据刘伟律师经办的郑州中院、二七法院、管城法院、高新区法院相关裁判文书,刘伟律师总结人民法院支持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贬值损失少数特殊情形如下: 1、涉案车辆属于待售车辆(市场交易为目的); 2、涉案车辆属于运输中的新车; 3、涉案车辆属于准新车(购车日期在3个月以内发生交通事故)。 其中第3种情形准新车车辆贬值损失目前司法实践当中争议较大,前两种情形法院基本会支持。特别是2024年1月1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粤高法发〔2024〕3号文件第十五条明确待售新车或者运输中的新车,车辆贬值损失,法院可以酌情支持。
Published 02/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