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时代的将进酒—《山有枢》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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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讲诗经的第115篇,山有枢。枢纽的枢应读作藲,指刺榆。我们先来通读全诗。山有枢,隰有榆。子有衣裳,弗曳弗娄。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山有栲,隰有杻。子有廷内,弗洒弗扫。子有钟鼓,弗鼓弗考。宛其死矣,他人是保。山有漆,隰有栗。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且以喜乐,且以永日。宛其死矣,他人入室。我们先来看每一章的前2句。说的是山上有某些树,洼地里有某些树。这显然是以比兴开篇。可是很多人,包括毛传,也搞不清这种比兴的关系。其实这个关系很明显。山上的树不长在洼地里,洼地的树不长在山上。他们是各得其所。作者用他们起兴,就是用自然的现象来对比人生,人和物的关系也得是各得其所。我们再看每一章的3456句。说。你有衣裳,有车马,有庭院,有钟鼓,有酒食,有音乐。这些东西是干什么的呢?就是让人享受的。如果你能充分的享用他们,他们就是各得其所,反之他们就不得其所。这些事物本该像那各种树木一样得其所,然而事实是。他有好衣服却不舍得穿,有车马却闲置,有庭院却不洒扫干净,有钟鼓却不敲打,有酒食音乐却不享用。作者在前两章只讲了不享用的事实,在第3章稍微有些变化,更明确指出作者的态度。作者说,你应该尽可能的想用这些东西以此来寻求快乐。我们再来看每一章的最后两句。作者从反面强调了不及时享乐的结果。作者说。当有一天你死掉了,别人就会占有你的房舍,这些东西就都为他人所保有,他人就会用这些东西寻求快乐。可见,这是一篇宣扬及时行乐的作品。但,勤俭持家是被社会所认可的,是什么人敢明目张胆的宣扬及时行乐呢?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又是什么人在你面前称你的兄弟子女为他人呢?作者所说的这些,只有把握这个问题,我们才有可能了解作品的主旨。因为这些都是有悖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的。我认为,这是酒徒劝酒之语。人们在酒桌上容易说一些有悖于传统甚至于常识的话,比如李白在将进酒中说,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这显然有悖于常识。另外,人们在享乐的时候才会表现出极端的个人主义,也就是我享受到的才是我的,儿孙也代替不了。所以我认为,本诗可称得上是诗经时代的将进酒。这里还有两个句子需要强调。一个是宛其死矣的宛,毛传说是死貌,但死有各种形式,谁能说明死貌是什么样子的?其实这个宛。是死在床上,寿终正寝的样子。为什么呢?我们要考察宛字的本义。宝盖指的是居室,下面的夗是身体侧卧弯曲的样子。另外一个是且以喜乐,且以永日的永日。永日就是延长岁月。这也是人们在寻欢作乐,宴饮之际才会生发的感受。简单说就是你没有如此欢乐,那你就白活,反过来说你如此的欢乐,那自然就是比别人的岁月长。我们看李白的春夜宴桃李园序,他说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有以也。说的更文艺。山有枢,隰有榆。子有衣裳,弗曳弗娄。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山有栲,隰有杻。子有廷内,弗洒弗扫。子有钟鼓,弗鼓弗考。宛其死矣,他人是保。山有漆,隰有栗。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且以喜乐,且以永日。宛其死矣,他人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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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04/11/22
Published 04/11/22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讲诗经的第160篇,国风的最后一篇,狼跋。我们先来通读全诗。狼跋其胡,载疐其尾。公孙硕肤,赤舄几几。(一章)狼疐其尾,载跋其胡。公孙硕肤,德音不瑕。(二章)这同样是重章叠句,我们先来看每一章的头两句。这里的胡,不是只狼的胡子。而是狼颔下的悬肉。头两句是说。狼走路的时候,一会儿踩着下巴,一会儿拌到尾巴上。我们再来看每一章的第3句。公孙是国君的后代。公孙硕肤,说某个公孙,长得非常的胖。然而他的胖和狼之间有什么关联呢?前面说狼下巴上的肉很多,走路的时候都会踩到,这显然是说狼很胖。可见胖是将狼与公孙联系在一起的纽带,之一。我们再来看每一章的最后一句。赤舄,是一种红色的鞋,与礼服...
Published 0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