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农民很高兴—《硕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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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讲诗经的第113篇。硕鼠。硕就是大,硕鼠就是大老鼠。这是一篇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我们从小就学过。他讲的是农民不堪残酷的剥削,幻想到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诗歌的大意我们都能够理解。不过还是有一些细微之处,需要我们仔细揣摩。我们先来通读全诗。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汝,莫我肯德。逝将去汝,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汝,莫我肯劳。逝将去汝,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我们先看每一章的前4句。农民说:大老鼠啊,大老鼠,不要再吃我的粮食了。我养了你三年了,你却完全不顾及我,何曾感激过我,何曾慰劳过我。在这4句中有两个地方需要强调。第一,三岁贯汝的贯。这是对老鼠说的,那么有些人将贯理解为侍奉、养活,你觉得准确吗?贯字《鲁诗》作“宦”,“宦”、“豢”同音,“豢”,喂养之意。所以三岁贯汝就是三岁豢汝。第2个地方,三岁。有人说这就是虚数啊,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但如果你了解春秋及以前的农业生产,恐怕你就不会这样理解。早期农业实行的是撂荒农作制度,一块土地连续耕种几年之后,地力衰竭,就要到其他地方去耕作,等到这片土地的地力恢复之后再回来。当时最好的土地也只能连续耕种三年。到了三年,农民必然会离开这里,所以我认为,这里的三岁是实数。我们再来看每一章的56两句。农民说,如今我要去往新的土地上了,这样也就永远的离开你了。这里需要关注的是乐土,乐国,乐郊三个词。农民要去的是一块肥沃的土地,当然是乐土。那么这块土地到底在哪儿呢?国和郊两个字已经揭示出来了。当时实行国野制度,都邑及近郊称为国,近郊以外广大地区称为野。本诗强调国和郊,显然他之前在野。农民从最偏僻的地区逐渐向城市近郊靠近,对他而言,境遇显然是有所改善。这种情况,直到今天的中国也仍是如此。所以他才会称之为乐。到此我们能够知道,作者创作这篇作品时,恰是悲惨的境遇稍有缓解之时。我们再看每章的最后两句。这里用了顶针格。在第1章里农民说,乐土啊,乐土啊,那才是我想去的地方啊。在第2章里农民说,乐国啊,乐国啊,那才是我该去的地方啊。这两章比较好理解。什么叫永号呢?《小雅·正月》:“維號斯言,有倫有脊。”鄭玄箋:“維民號呼而發此言。”可见唱这首歌就叫号,永号就是长歌。所以第3章里农民是说,乐郊乐郊,等到了那里,谁还会唱这首歌呢?你看,他对未来的生活是充满了憧憬的。以上所说的是本诗的字面意思。字面上,他很开心,对未来也有憧憬。然而,剥削并没有减轻,他比谁都清楚。很显然,这是在以乐写悲。他高兴地向吃他喝他的大老鼠告别,其实是期待能够像离开老鼠一样离开剥削者,他只是不敢明说而已。他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可惜,这期待只能存在于刚要动身的那一刹那。因为我们知道,几千年以后的中国农民,仍然找不到那片乐土。但我要强调,作者在创作这篇作品的时候,他是高兴的。虽然剥削没有减轻,但毕竟他从贫瘠的土地转到了肥沃的土地上。他毕竟可以借着转移的机会,抒发心中的愤懑。受苦的人更容易苦中作乐,正是这点卑微的乐,才使他们卑微的活下去。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硕鼠硕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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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04/11/22
Published 04/11/22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讲诗经的第160篇,国风的最后一篇,狼跋。我们先来通读全诗。狼跋其胡,载疐其尾。公孙硕肤,赤舄几几。(一章)狼疐其尾,载跋其胡。公孙硕肤,德音不瑕。(二章)这同样是重章叠句,我们先来看每一章的头两句。这里的胡,不是只狼的胡子。而是狼颔下的悬肉。头两句是说。狼走路的时候,一会儿踩着下巴,一会儿拌到尾巴上。我们再来看每一章的第3句。公孙是国君的后代。公孙硕肤,说某个公孙,长得非常的胖。然而他的胖和狼之间有什么关联呢?前面说狼下巴上的肉很多,走路的时候都会踩到,这显然是说狼很胖。可见胖是将狼与公孙联系在一起的纽带,之一。我们再来看每一章的最后一句。赤舄,是一种红色的鞋,与礼服...
Published 0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