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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三年秋季國際長老同工與負責弟兄訓練
按照神對召會的經綸生活並事奉
第四篇 生活應用
(參讀『職事文摘第八卷第三期』p.73-80)
正確召會生活的先決條件,乃是要有禱告的生活。我們要有禱告的生活,並且不住的禱告,就必須是心思和情感受那靈的管治,而與主是一的人。為此,我們需要認識以下六個重要的原則:
只要神和神的旨意
禱告會試驗我們這個人到底在那裏。我們到底是要甚麼?我們是為着自己,還是為着神?是要神成全我們的心意,還是求神成全祂的心意?我們需要被神帶到這樣純潔的地步,無論是為着甚麼禱告,都必須能對神說,『主,我是只要你和你的旨意。』能這樣禱告的,纔是一個正確禱告的人。
住在神裏面與神常交通
我們與主交通,是不能有一點間隔的。有時就是因為有一個罪,我們不肯對付,或是有一個愛好、牽連,不肯斷開,就成為我們與主的間隔,當我們一落在這種光景裏,我們禱告的靈就停止了。這時,我們即使用頭腦想、用意志壓出禱告來也是不靈的。甚麼時候你讓聖靈在你裏面有一點地位,肯順從聖靈一下,結果定規是祂帶着你禱告。所以,你若要作一個禱告的人,就必須住在神裏面,與神一直有交流,靈靈相通,越通就越有禱告。你能通到一個地步,不光在房間裏能禱告,連在汽車上、馬路上、與人談話的時候,裏面的靈都能禱告。
常在神面前等候
每一個禱告功課學得好的人,都是在神面前先有等候,纔慢慢的有禱告。這不是說,我們要整天把自己關在房間裏等候神;乃是說,在我們的生活裏都該有相當的成分是等候在神面前的。我們不輕易向神開口,不輕易求神一件事,我們乃是常常有一個靈、一個存心、一個態度、一種光景,願意給神一個機會把祂的感覺給我們覺得,讓祂在我們的靈裏發表祂自己的心意。等我們摸着神的心意,覺得神的感覺,那時我們再來禱告,這個禱告就是神從我們裏面發起的。
放下自己的意見和天然的能力
我們再看彼得在主被賣的晚上,好像他在那裏也有禱告,他向主的心願是:『就算別人都跌倒了,我也要求主使我站住。』彼得把他天然的能力抓得非常牢,他盼望能站住,但是主說,『今夜雞叫以前,你要三次否認我。』意即主不能聽彼得這個禱告來成全他天然的能力。一個真實禱告的人,定規是倒下來的人。凡是在神面前能摸着神,會禱告的人,個個都是天然能力破產了,自己的見地也放手了。他們沒有自己的堅持,也沒有自己的看法和意見。只有這樣的人纔能摸着神寶座和神的心意。
肯出代價答應神一切的要求
我們從經歷中知道,神是一位賜恩的神,也是一位有要求的神。我們的難處不在缺的方面,乃在多的方面。我們身上的東西太多了,所以神每一次碰到我們,都要去掉一點。若是神有要求,而你不肯答應,不肯出代價,你和神的交通就很難暢通無阻,你就不能活在禱告的靈裏。因此,要作一個禱告的人,必須是一個肯出代價的人。
生活和禱告一致
我們都知道禱告要有信心,然而不是你要有信心就能有信心。你要真有信心,就需要你是一個禱告的人,活在神裏面,在神裏面有對付,祂的要求肯答應,祂的剝奪你肯讓:祂在你裏面有地位時,祂在你裏面就是你的信心。當祂充滿你,你裏面就充滿信心。你不必用力去信,也不必勉強去信,你定規能信。到了這個時候,你就能有把握,知道你的禱告是蒙祂悅納的,是出乎祂的,是摸着祂的,也是祂沒有辦法